离婚协议写债务与女方无关,有法律效力吗?
离婚协议写债务与女方无关,有法律效力吗?
离婚协议书中写明,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,与前妻毫无关系,此协议仅对男女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。
但这并不代表债权人不能向女方追讨债务。婚姻关系结束时,因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,理应由夫妻共同承担。
对于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可协议分配。所以,夫妻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,约定离婚后所有债务由一方承担,然而该约定无法约束协议签订方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。
我国法律明确,夫妻可对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进行合理约定,比如约定为分别所有、共同所有,或部分各自所有、部分共同所有。这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。
尤为关键的是,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,对双方都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。若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,那么夫或妻一方对外负债时,若第三方知晓该约定,就应以夫或妻一方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。
离婚时,夫妻需协商处理共同财产;若协商不成,由法院依据财产实际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需要注意,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受法律保护,离婚时应切实维护。
最后东莞要债公司要强调,离婚时,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由夫妻共同承担。若此时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,或者财产已约定归各自所有,那么先由双方协商解决;若协商无果,则由法院判决裁定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九条
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
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